1、泰安裕丰矿业有限公司王台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为矿权出让矿山。泰安裕丰矿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01月29日注册成立,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安临站镇王家台村东,法定代表人李涛,注册资本2000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该矿山于2024年3月6日取得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证号 C3709832024027100156338,采矿权人:泰安裕丰矿业有限公司,有效期限:壹拾年,自2024年3月6日至2034年3月6日,开采标高:+260.42m~+165.00m,生产规模为 120.00 万 t/a,矿区面积0.7269km2。 2、本报告按照矿山生产工艺过程,结合该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性质和生产工艺,划分为7个单元进行评价:总平面布置单元、开拓运输単元、采剥单元、通风系统单元、矿山供配电单元、矿山防排水单元、安全管理单元、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本次安全预评价主要采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事故树分析法等。 3、通过对该项目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辩识及其危险等级的评价可知,该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边坡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放炮、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火灾、自然灾害等。其中,重点防范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为边坡坍塌、放炮事故。 本次安全预评价针对该建设项目潜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从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其中针对边坡坍塌、放炮事故、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火灾等方面提出了防范措施,企业在建设和生产中,要给予充分重视。 该建设项目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后,危险、有害因素的风险程度是可以接受的。 4、总体评价结论 评价组认为:该项目在施工建设及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设计、建设可靠的安全设施,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严格 的管理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做到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