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评价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现行规范,对泰安思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危险有害因素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进行预测性评价,并提出了预防性的对策措施。同时采用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预先危险性分析法等评价方法,对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定性、定量分析,检查目前装置内的安全设施配置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确定出危害程度,提出了建议措施。 1、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年8号文修改),该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包括:过氧化氢(35%)、乙酸(99.5%)、过氧乙酸(8%、15%)。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该项目涉及的过氧乙酸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该项目不涉及高毒物。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653号、666号、703号、国办函[2017]第120号、国办函[2021]58号修订),《关于将羟亚胺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表品种目录的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公告,该项目不涉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关于加强易爆炸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62号),该项目涉及的过氧化氢、过氧乙酸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2011年588号修订),该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该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山东省禁止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二批)》鲁应急字〔2022〕61号,该项目不涉及禁止危险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部分第四类监控化学品名录(2019版)》,该项目涉及的过氧乙酸属于第四类监控化学品。 根据《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夏季汛期安全风险防控指南>的通知》鲁应急字〔2023〕79号,该项目不涉及忌水危险化学品名单。 2、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该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灼伤、粉尘、坍塌、淹溺、噪声与振动等。 3、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该公司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安全检查表评价结果 该企业共参检150项,其中:合格项146项,不合格项4项。 5、危险度评价法的分析结果 该项目反应釜危险度为Ⅲ级,即“低度危险”。 6、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未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通过PHA分析得知,该项目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危险等级为Ⅲ~Ⅳ级(破坏性的),触电、淹溺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危险性的),噪声、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伤、坍塌、粉尘危害的危险等级为Ⅱ级(临界的)。 8、信息化建设情况企业已按照《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应急字〔2021〕107号)的要求,对企业生产全要素管理系统、特殊作业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视频监控系统、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测与报警管理系统、双重预防机制系统、人员在岗在位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化建设工作。 9、自动化改造情况 企业根据鲁应急字[2021]135号的规定,对反应单元进行了自动化改造,并于9月17日由企业自行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自动化改造验收报告。 10、安全生产条件分析结果 该项目生产装置的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总局令第79、89号修改)的规定。 二、评价结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第88号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生 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的要求,本评价组对泰安思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安全现状评价。 该公司位于岱岳区化工产业园,符合当地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要求;生产装置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八大场所的安全距离满足规定的要求;供水、供电、交通运输、周边环境和自然环境等外部条件能满足生产的要求;总图布局基本合理,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工艺和装置(设备)、设施安全、可靠,采取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能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企业还制定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够较好的保障安全生产和员工健康。 经过分析评价,本报告认为:泰安思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正常工况下,风险程度可接受,具备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标准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 同时,建议泰安思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新规定或者有关新技术不断改进完善,确保安全生产,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提高装置安全水平。 接受的范围内。在此前提下,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梁山第十二加油站改建项目符合建设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