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新纪元气体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危险物质有液氧、液氩、液体二氧化碳、氧气、氩气、二氧化碳、氮气、乙炔、丙烷。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有关规定,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丙烷均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均不属于剧毒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有关规定,经营过程中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营过程中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有关规定,经营过程中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有关规定,经营过程中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有关规定,经营过程中不涉及特别监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经营过程中乙炔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 根据《忌水化学品名单》(鲁应急字[2023]79号),经营过程中不涉及忌水危险化学品。 济宁市兖州区新纪元气体有限公司周边环境良好、总平面布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氧气站设计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企业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已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液氧、液氩、液体二氧化碳的储存设施的设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针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存在的各类危险有害因素,已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控制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合格。 综上所述,济宁市兖州区新纪元气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具备储存经营氧[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混合气(88%氩气+12%二氧化碳) [压缩的],无储存经营丙烷、乙炔、氮[压缩的或液化的]的安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