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结果综述 1、危险化学品辨识 (1)5万吨/年丙苯胶乳生产装置 原、辅材料主要有:苯乙烯、丙烯酸、丙烯酸丁酯、过硫酸钠、过硫酸铵、淀粉、过氧化氢(27.5%)、醋酸、硫酸、种子乳液、乳化剂(OP-10)、叔丁基过氧化氢、醚化剂、液碱、己二酸、环氧氯丙烷、十二烷基磺酸钠、瓜尔胶粉、AKD蜡粉、聚乙烯亚胺溶液、表面润湿剂(酒精)、表面润湿剂(异丙醇)、麦芽糖、山梨糖醇、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硫酸铝、杀菌剂。 产品主要有:丙苯胶乳。 (2)5万吨/年丁苯胶乳生产装置 原、辅材料主要有:1,3-丁二烯、苯乙烯、十二硫醇、丙烯酸丁酯、过硫酸铵、十二烷基磺酸钠、丙烯酰胺、富马酸、衣康酸、丙烯酸、乙二胺四乙酸(EDTA)、液碱、氨水、聚丙烯酰胺、硬脂酸、氢氧化钙、松香、瓜尔胶粉等。 产品主要有:丁苯胶乳。 (3)公用公辅工程 RTO焚烧炉、锅炉燃烧使用的天然气、柴油发电机使用燃料柴油、氮气作为保护气与吹扫气、氮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及《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该公司涉及1,3-丁二烯、苯乙烯、丙烯酸、十二硫醇、丙烯酸丁酯、过硫酸铵、丙烯酰胺、氨水(20%)、液碱(32%)、叔丁基过氧化氢、环氧氯丙烷、过氧化氢(27.5%)、异丙醇、过硫酸钠、酒精、醋酸、硫酸、氮气(压缩的)、天然气、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该公司涉及1,3-丁二烯、苯乙烯、丙烯酸、环氧氯丙烷、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中规定,该公司涉及过氧化氢(27.5%)的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中的过氧化物和超氧化物类。 根据《关于加强易爆炸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62号)中规定,过硫酸铵、过硫酸钠、过氧化氢(27.5%)、属于易爆炸重点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21年版),该公司涉及的硫酸(98%)属于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该公司涉及丙烯酰胺属于高毒物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3号),该公司涉及的酒精属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该公司使用的淀粉为可燃性粉尘。 根据《忌水化学品名单》(鲁应急字[2023]79号)进行辨识,该公司不涉及忌水危险化学品。 2、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经过对该企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该公司生产装置主要是火灾爆炸(含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中毒窒息,同时还存在容器爆炸、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噪声、粉尘等危险。 3、“两重点一重大”辨识结果: 济宁明升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装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1,3-丁二烯、苯乙烯、丙烯酸、环氧氯丙烷、天然气均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中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济宁明升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聚合工艺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完整版)中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济宁明升新材料有限公司501罐区单元构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502罐区单元构成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安全检查表评价结果 济宁明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检查表中参检项共130项,其中合格127项,不合格项3项。不符合项已整改。 5、危险度评价法的分析结果 济宁明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不考虑其他任何安全措施的前提下:1,3-丁二烯储罐、苯乙烯储罐、丙烯酸储罐、丁苯聚合釜、丙苯反应釜的危险度等级均为Ⅰ级,属于高度危险;丙烯酸丁酯储罐的危险度等级为Ⅱ级,属中度危险。 6、区域定量风险分析结果 本次评价采用南京安全无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元安全无忧网软件v6.0",对企业危险性较大的1,3-丁二烯储罐、苯乙烯储罐、丙烯酸储罐、丙烯酸丁酯储罐、403危化品库环氧氯丙烷(200L桶装)、403危化品库异丙醇(吨桶)、403危化品库乙醇(吨桶)、403危化品库醋酸(200L桶装)、丁苯聚合釜、丙苯反应釜进行区域定量风险分析。 (1)个人风险模拟 (2)社会风险模拟 (3)事故后果模拟结果 (4)外部防护距离 (5)多米诺效应模拟结果 7、安全条件分析结果 通过对该企业安全条件的分析,可以知道企业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企业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装置的影响,企业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装置的影响均是可接受的。 8、安全生产条件分析结果 本次评价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对该企业的规划选址、总体布局;设备、设施平面布置;安全生产管理;生产技术、工艺;装置、设备和设施;安全设施管理;原料、辅助材料和产品;作业场所;事故及应急管理等管理和生产情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对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性进行了检查评价。经检查,该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能够实现安全运行。 二、总体评价结论 通过对济宁明升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组认为: 济宁明升新材料有限公司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设备运行可靠。 厂区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符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与生产装置配套合理。 济宁明升新材料有限公司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济宁明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符合要求。 济宁明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济宁明升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及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已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已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济宁明升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管理状况良好,安全生产投入符合要求。 济宁明升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合格。 自上次换证以来,企业未降低其安全生产条件及管理现状。 综上所述,济宁明升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装置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57号令,79号修订,89号修订)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具备安全使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