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展示

金乡县金山液化气站二期工业气灌装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2024-06-27

单位名称

金乡县金山液化气站

项目名称

二期工业气灌装项目设立安全评价

项目类别

设立安全评价                       预评价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                   

项目简介

金乡县金山液化气站二期工业灌装项目于20220713日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7-370828-04-01-193551

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位于金乡县金乡街道袁楼村,规划总占地面积4360㎡,新建充装车间及配电室、工具间等公辅工程;同时配备430m³低温液体储存罐及配套的低温泵、气化器、充装排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储配工业液化气体能力为120m³,年周转工业气约39000吨,工业气体主要包含氮气,二氧化碳,氩气,氧气、混合气等。

金乡县金山液化气站二期工业灌装项目涉及到的危险物质有液氧、液氩、液氮、液体二氧化碳、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混合气(二氧化碳、氩气)。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均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均不属于剧毒危险化学品。该拟建项目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不涉及重点监管化工工艺。

该拟建项目属于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储存、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同时为该拟建项目下一步的安全设施设计提供依据,确保项目建成后的正常安全运行,金乡县金山液化气站特委托我单位对其二期工业气灌装项目进行设立安全评价。

报告编号

JNYAAP-YP-2024-001  

出具报告时间

2024.6


类别

姓名

专业

工作任务

项目组成员、专业及工作任务

项目负责人

赵琳琳

其他

现场勘验,资料分析

项目组成员

王翔

非煤矿山-采矿,化工及医药制造-自动化

资料收集,资料分析

王子全

非煤矿山-机械,化工及医药制造-化工工艺

资料收集,资料分析

张长跃

化工及医药制造-化工机械

资料收集,资料分析

刘雯

化工及医药制造-安全

资料分析,报告校验

王海春

化工及医药制造-电气,非煤矿山-电气

现场勘验,资料分析,报告编制

审核人

朱玉兰

其他

内审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明远

其他

过控审核

技术负责人

李示波

化工及医药制造-化工工艺

技术审核

技术专家



勘验记录

勘验人

赵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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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春

-

-

勘验日期

2024.1.31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评价结果综述

1、金乡县金山液化气站二期工业气灌装项目选址于金乡县金乡镇袁楼村,金乡县金山液化气站一期项目西侧,该项目与周边设施的安全距离及项目内部防火间距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氧气站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项目拟采用国内外成熟的工艺技术,安全可靠。其生产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生产中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的生产设备,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2、该项目涉及到的危险物质有液氧、液氩、液氮、液体二氧化碳、氧气、氩气、氮气、二氧化碳、氩气-二氧化碳混合气。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有关规定,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均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均不属于剧毒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有关规定,该拟建项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653号修订,第666号修订,第703号修订)有关规定,该拟建项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有关规定,该拟建项目不涉及易制爆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有关规定,该拟建项目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该拟建项目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公告 2020年第3号),该拟建项目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忌水化学品名单》(鲁应急字[2023]79号),该拟建项目不涉及忌水危险化学品。

3、该拟建项目的生产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另外还存在触电、低温伤害、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其他伤害等。

4、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辨识:该拟建项目各生产、储存单元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安全检查表评价结果:该拟建项目与周边的安全距离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能够满足生产、消防、安全、运输的需要;主要建(构)筑物的结构基本合理;生产工艺成熟可靠、设备选型合理;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与生产装置匹配。但是,在下一步的设计中应认真落实上述检查表评价单元中提出的各项建议措施。同时企业应在今后的管理中应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订针对该拟建项目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开展员工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加大安全保障资金的投入。另外,在项目建设期间,应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要求,确保该拟建项目建设及生产期间的安全。

6、危险度评价法的分析结果:液氧储罐、液氩储罐、液氮储罐、液体二氧化碳储罐、液氧杜瓦罐、液氩杜瓦罐、液氮杜瓦罐、液体二氧化碳杜瓦罐、氧气充装排、氩气充装排、氮气充装排、二氧化碳充装排、混合气充装排的危险度分级均为Ⅲ级,其危险程度均为低度危险。

7、通过对该拟建项目的预先危险性分析可以看出:项目运行过程中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的危险性等级为Ⅱ~Ⅲ级,触电、低温冻伤、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等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因此,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应作为该拟建项目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

8、使用事故后果模拟分析(爆炸模型模拟计算法)评价分析可知:若30m³液氧储罐产生物理爆炸时,其死亡半径为2.21m,重伤半径为7.52m,轻伤半径为14.62m。因此企业应对储罐区实行适时监控,定期检测、评估,加强储罐区的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控制,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9、为确保项目建成后的安全运行,本次设立安全评价在该拟建项目申请报告的基础上从建设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及建筑方面,工艺技术、装置、设备、设施方面,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方面,事故应急救援方面,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及安全管理方面,双体系建设方面和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方面又补充提出了一些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设单位应在工程设计、施工及装置运行中认真落实,使项目运行的风险始终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二、总体评价结论

金乡县金山液化气站二期工业气灌装项目的选址、外部条件和周边环境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总平面布置经过有相应资质的部门设计,符合规范要求,能够满足生产、消防、安全、运输的需要;该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设备选型及材质选择安全、拟配备的安全设施符合生产工艺要求;主要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与工艺生产装置配套合理。为确保项目建成后的安全运行,本次设立评价在项目申请报告的基础上又补充提出了部分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企业应在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安装施工及运行过程中认真落实执行,以保证建设项目的风险始终处于可接受范围内。在此前提下,该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可以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

报告封面及结论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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