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展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石油分公司第二十五加油站
2024-08-07

单位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石油分公司第二十五加油站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石油分公司第二十五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项目类别

设立安全评价                       预评价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现状评价

其它                   

项目简介

该加油站建有站房一座,罩棚一座,高度7m。同时该加油站共设置4台双枪加油机。加油站罐区设130m3的卧式双层95#汽油储罐,130m3的卧式双层92#乙醇汽油储罐,230m3的卧式双层柴油储罐。依据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可知该加油站的油罐总容积为90m360/2+30+30=90)。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表3.0.9的规定,该加油站属于三级加油站。

报告编号

JNYAAP-XZ-2023-192

出具报告时间

2024.4


类别

姓名

专业

工作任务

项目组成员、专业及工作任务

项目负责人

朱玉兰

矿物加工工程

查看现场、现场复查、报告编制、与企业交换意见

项目组成员

于宪成

化工工艺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

张长跃

化工机械

收集资料、分析资料

  

自动化

收集资料

王海春

电气

分析资料

 

安全

安全分析资料、审核

审核人

赵琳琳

环境工程 

内审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子全

化工工艺  

 过控审核

技术负责人

李示波

安全  

审核定稿

技术专家

-

-

-

勘验记录

勘验人

朱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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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宪成



勘验日期

2023.12.06

有必要公开的其它内容

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石油分公司第四加油站存在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是汽油、乙醇汽油、柴油,汽油、乙醇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火灾危险性为甲B类,属于易燃液体。柴油(0#-10#),火灾危险性为丙A类,属于易燃液体。该站油气回收装置使用的吸附剂为活性炭,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粉尘接触明火有轻度的爆炸性。在空气中易缓慢地发热和自燃。吸附用后的废活性炭,因含有汽油、乙醇汽油,使得其更加易燃。

2、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石油分公司第二十五加油站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该站储存单元和生产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石油分公司第二十五加油站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坍塌和其他伤害等。

4、安全检查表评价结果:

本次安全评价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加油站安全管理、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其它设施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评价。该加油站安全项目检查表中共列出检查项目85项,经检查:74项合格,11项不适用,无不符合项。

5、事故树评价结果

1)从事故树分析可知,汽车加油站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事故树的最小割集有58项之多,只要其中一项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就会发生,可以看出汽车加油站火灾爆炸发生的途径多,原因复杂,事故发生率高。

2)事故树分析中油气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具有最大的结构重要度。因此,在加油站作业和非加油作业各个环节中,防止构成油蒸气外逸或油品外漏基本事件的发生,有效地控制泄漏是至关重要的。

3)引火源在汽车加油站火灾爆炸事故树中具有重要的结构重要度,它是导致火灾爆炸的主要的因素之一。因此,应加强对引火源的管理,控制和消除引火源。

6、危险度评价分析结果

汽油储罐的危险等级为III级,属于低度危险;乙醇汽油罐的危险等级为III级,属于低度危险;柴油储罐的危险等级为III级,属于低度危险。

7、重大隐患判定结果

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该加油站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通过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石油分公司第二十五加油站的经营情况的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组认为: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石油分公司第二十五加油站周边环境良好、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该站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油站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该站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符合要求。主要负责人、站长、安全管理人员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该加油站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满足所储存品种的储存条件。

针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存在的各类危险有害因素,已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控制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综上所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石油分公司第二十五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具备经营汽油、乙醇汽油、柴油的安全条件。

报告封面及结论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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