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结果综述 本次评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梁山鑫盛达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丙烷、丁烷灌装站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并采用了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等评价方法对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确定出危害程度,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1、危险化学品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丙烷、丁烷属于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剧毒品。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该公司涉及的丙烷、丁烷未直接列入名录。 但根据《液化石油气》(GB11174-2011)中产品分类,丙烷、丁烷属于液化石油气的产品品种,企业应参照《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中对液化石油气的要求,加强对丙烷、丁烷的管理。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24年版),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关于加强易爆炸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62号)的要求,不涉及易爆炸重点危险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2020年第3号),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忌水化学品名单》(鲁应急字[2023]79号),不涉及忌水危险化学品。 2、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及《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结合该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过分析该公司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另外还存在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伤害、淹溺、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 3、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该公司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安全检查表评价结果 该公司安全检查表共列出检查项目65项,65项全部符合要求。 5、危险度评价法的分析结果 通过危险度评价分析,丙烷储罐、丁烷储罐、残液储罐的危险度分级为Ⅰ级,其危险程度均为高度危险,充装间的危险度分级均为Ⅱ级,其危险程度为中度危险。 6、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结果 通过对该公司的预先危险性分析可以看出:该公司运行过程中火灾爆炸的危险性等级为Ⅳ级,中毒窒息、触电的危险性等级为Ⅲ级,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噪声等的危险等级为Ⅱ级。因此,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应作为该装置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 7、事故后果模拟分析法评价结果 本次评价采用喷射火灾、蒸气云爆炸事故后果模型对丙烷储罐、丁烷储罐进行评价,计算结果如下。 丙烷储罐发生发生蒸气云爆炸事故的死亡半径为3.76m,重伤半径为14.81m,轻伤半径为28.81m,财产损失半径8.46m;喷射火灾事故的死亡半径为3.21m,重伤半径为3.94m,轻伤半径为5.95m,财产损失半径2.61m。 丁烷储罐发生发生蒸气云爆炸事故的死亡半径为3.59m,重伤半径为14.31m,轻伤半径为27.84m,财产损失半径7.90m;喷射火灾事故的死亡半径为3.05m,重伤半径为3.74m,轻伤半径为5.65m,财产损失半径2.48m。 二、评价结论 通过对梁山鑫盛达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丙烷、丁烷的经营情况的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组认为: 该公司周边环境良好、总平面布置符合《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企业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已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丙烷、丁烷储存设施的设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针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存在的各类危险有害因素,已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控制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综上所述,梁山鑫盛达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化学品(丙烷、丁烷)经营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具备经营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