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评价结果综述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销售分公司汶上郭仓加油站存在的主要危险化学品是汽油、乙醇汽油、柴油,汽油、乙醇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火灾危险性为甲B类,属于易燃液体。柴油(0#,-10#),火灾危险性为丙A类,属于易燃液体。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销售分公司汶上郭仓加油站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该站储存单元和生产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销售分公司汶上郭仓加油站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等。 4、安全检查表评价结果: 本次安全评价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加油站安全管理、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其它设施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评价。该加油站安全项目检查表中共列出检查项目85项,经检查:74项合格,11项不适用。 5、事故树评价结果 1)从事故树分析可知,汽车加油站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事故树的最小割集有58项之多,只要其中一项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就会发生,可以看出汽车加油站火灾爆炸发生的途径多,原因复杂,事故发生率高。 2)事故树分析中油气浓度达到爆炸极限具有最大的结构重要度。因此,在加油站作业和非加油作业各个环节中,防止构成油蒸气外逸或油品外漏基本事件的发生,有效地控制泄漏是至关重要的。 3)引火源在汽车加油站火灾爆炸事故树中具有重要的结构重要度,它是导致火灾爆炸的主要的因素之一。因此,应加强对引火源的管理,控制和消除引火源。 6、危险度评价分析结果 汽油、乙醇汽油储罐危险等级为Ⅲ级,柴油储罐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均属于低度危险。 7、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结果 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检查,该加油站不存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节评价结论 通过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销售分公司汶上郭仓加油站的经营情况的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组认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销售分公司汶上郭仓加油站周边环境良好、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该加油站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该站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符合要求。该站主要负责人、现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已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满足所储存品种的储存条件。 针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中存在的各类危险有害因素,已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控制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综上所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销售分公司汶上郭仓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具备经营汽油、乙醇汽油、柴油的安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