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评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通过运用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法等评价方法对微山县鑫升加油船及其相关设施的安全条件进行了定性定量分析评价,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补充的对策措施,并对重大事故进行了预测模拟和原因分析,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 该加油船主要危险物质为柴油。 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和《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修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涉及柴油部分内容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00号)的规定,柴油(0#、-10#,根据季节调换)属于危险化学品。 2、通过危险及有害因素分析,该加油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触电、船只伤害、淹溺和其他伤害等。 3、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该加油船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通过对该加油船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可以看出:该加油船安全项目检查表中共列出检查项目共检查60项,其中合格项57项,3项不适用。 5、通过对该加油船的柴油储油柜、加油机采用危险度分析评价,可以得知:柴油单个储油柜、柴油加油机的危险等级为Ⅲ级,属于低度危险。 二、总体评价结论 评价认为:微山县鑫升加油船符合经营柴油的安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