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结果综述 本次评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山东大桥涂料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并采用了安全检查表、危险度评价、预先危险性分析法等评价方法对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确定出危害程度,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1、危险化学品辨识 该企业南厂区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包括二甲苯、乙酸丁酯、丁醇、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滑石粉、钛白粉、各种颜料,产品包括醇酸树脂漆、丙烯酸树脂漆。 北厂区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包括油酸、丙三醇、苯酐、二甲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羟丙酯、乙酸丁酯、过氧化二叔丁基,产品包括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 另外,该企业还使用氮气;柴油发电机使用柴油;导热油炉涉及导热油和燃料天然气。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年调整版),该企业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二甲苯、乙酸丁酯、丁醇、苯酐、丙烯酸丁酯、丙烯酸羟丙酯、过氧化二叔丁基、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醇酸树脂漆、丙烯酸树脂漆、氮气[压缩的]、天然气、柴油等。 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根据《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不涉及高毒物品。 根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24年版),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 根据《关于加强易爆炸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0〕62号)的要求,过氧化二叔丁基属于易爆炸重点危险化学品。 根据《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不涉及监控化学品。 根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2020年第3号),不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 根据《忌水化学品名单》(鲁应急字〔2023〕79号),不涉及忌水危险化学品。 2、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合功能区的划分及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并结合《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进行辨识与分析。经过分析该企业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主要是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另外,还存在锅炉爆炸、灼烫、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车辆伤害、其他伤害(噪声、粉尘)。 3、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的规定,该企业不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4、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该企业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5、安全检查表评价结果 该企业共检查78项,其中75项符合要求,3项不符合要求。通过检查可知:该企业选址得当,符合当地规划和布局,与国家法规标准规定的八大重要区域、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总平面布局合理;选用的工艺为通用工艺,装置内设备、设施布置合理;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措施能满足装置安全运行的要求;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设置合理,储存设施、消防设施、变配电设施及供排水设施等能够满足安全的要求;该企业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艺操作规程;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总体来看,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能够满足安全的要求。 6、危险度评价法的分析结果 由单元危险度评价表可知,南厂区涂料生产装置、涂料库房、堆场、二甲苯罐、乙酸丁酯罐、丁醇罐,北厂区树脂生产装置、甲类仓库、二甲苯罐、乙酸丁酯罐、丙烯酸丁酯罐、油酸罐、丙烯酸羟丙酯罐的危险度等级均为Ⅲ级,其危险程度为低度危险。 7、预先危险性分析评价结果 通过预先危险性分析可知,该生产装置运行过程中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Ⅲ~Ⅳ级,锅炉爆炸、触电危险等级为Ⅲ级,中毒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噪声的危险等级均为Ⅱ级。因此,火灾、爆炸是该生产装置需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而引发火灾、爆炸的主要因素是易燃可燃物质的泄漏及各类点火源的存在。建议企业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应将防止易燃物质的泄漏以及消除点火源、加强作业场所通风作为管理重点加以控制。 8、安全条件分析结果 通过对该企业安全条件的分析,可以知道企业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对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企业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该企业的影响,企业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对装置的影响均是可接受的。 9、安全生产条件分析结果 本次评价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要求,对该企业的规划选址、总体布局;设备、设施平面布置;安全生产管理;生产技术、工艺;装置、设备和设施;安全设施管理;原料、辅助材料和产品;作业场所;事故及应急管理等管理和生产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其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性进行了检查评价。经检查,该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能够实现安全运行。 二、评价结论 通过对山东大桥涂料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的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组认为: 山东大桥涂料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设备运行可靠。 厂区周边环境及总平面布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企业法定负责人赵玉新、分管技术负责人赵真已报名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并承诺六个月内完成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李延洪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管理状况良好,安全生产投入符合要求。 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合格。 自取证以来,企业未降低其安全生产条件及管理现状。 综上所述,山东大桥涂料有限公司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